今年以來,平羅縣人民檢察院扎實推進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截至目前,共審結行刑反向銜接案件34件,終結審查26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意見8件,收到回復7件,通過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的無縫銜接,有效破解“不刑不罰”難題,為縣域治理現代化注入檢察動能。
設立刑事、行政檢察部門聯絡專員,建立日常溝通與線索通報常態化機制,實現案件信息實時共享;嚴格對標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指引,細化案件移送時限、材料清單、操作流程三項標準,對案件接收、處理、反饋全流程進行動態監控和臺賬管理;建立“刑事檢察移送、行政檢察辦理、刑事檢察歸檔”的內部協作模式,確保每一起案件 “送得出、接得住、有回音”。緊扣“可處罰性”核心原則,從行為違法性與處罰必要性雙重維度,對被不起訴人的行為性質、再犯可能性、危害后果等開展實質性審查,既防止“一放了之”,又避免“過度追責”。
在辦理一起強制猥褻行刑反向銜接案件時,承辦檢察官通過細致審查發現相關單位存在未按期送達的違法情形,并依托該案件同步開展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制發檢察建議書,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整改到位。這種“辦一案、督一事”的監督模式,實現了“辦理一起案件、糾正一類問題”的監督成效。
依托府檢聯動機制,打破部門壁壘,與行政機關建立“個案協商+聯席會議+常態溝通”的協同機制,針對處罰幅度、法律適用等爭議問題凝聚共識,合力打造“辦理一案,治理一域”的法治環境。針對辦案中遇到的疑難復雜問題和法律適用不統一情況,先后召開2次個案協商會,與行政機關就行政處罰的適用標準達成一致意見,有效化解了執法司法銜接中的分歧。(通訊員 王華燕 陳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