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羅縣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涉未成年人身體權糾紛案件時,針對監護人家庭教育缺失情況,依法向監護人簽發《家庭教育指導令》,發出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
今年8月,王小甲在平羅縣城某棋牌室玩耍時,被張小乙伙同楊小丙毆打致傷。王小甲傷情經醫院診斷為唇裂傷、頭皮血腫等,產生醫療費等相關費用。王小甲認為張小乙、楊小丙的毆打行為嚴重損害其身心健康,故以身體權糾紛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張小乙、楊小丙及其監護人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各項損失。
承辦法官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發現被告張小乙、楊小丙均系輟學的青少年,其二人多次因盜竊、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且了解到張小乙的父母因忙于生計,疏于對未成年子女的管教,加之文化水平有限,既不重視也不知道如何開展有效的家庭監督和教育;楊小丙的父親教育方式簡單粗暴,仍然堅持“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傳統教育理念,把孩子越推越遠。為解決本起案件中兩名被告的家庭教育缺失、不當的問題,引導監護人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法院依法向兩名被告的監護人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監護人限期至平羅縣法院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在指導過程中,承辦法官明確指出監護人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并責令監護人改正不當教育行為,對其進行監護職責教育和法治教育指導,督促其認真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提升科學教養能力,樹立正確的育人觀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關注未成年子女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積極修復親子關系。兩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積極響應并認真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后,均意識到作為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不足,表示今后會高度重視子女的家庭教育,改變教育方式方法,盡快為孩子選擇合適的職業技術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對于本案的糾紛,其二人均愿意賠償原告合理的經濟損失,后該案經法官主持調解,當事人當庭自動履行了賠償款。(通訊員 武娥 馬澤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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